记者观察网山西3月7日电(记者 栗顺平 见习记者 宿义)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加快促进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按照《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鲁区下放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权限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发)安排,将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委托授权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最大限度方便市场主体就近登记注册。

近日,平鲁区召开下放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权限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过面对面指导、操作演示、现场答疑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进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培训。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综合便民服务功能,将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推动“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