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7月14日电(记者 栗顺平 宿义)俗话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7月12日晚,怀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北城中队民警就查处了一起“二次酒驾”,而且醉驾的违法驾驶人,阔别第一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才2天,这名司机就“旧病复发”,可这次不再是罚款、扣分这么简单了。
7月12日晚,北城中队按照大队部署,在大同路烧伤医院附近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统一行动。22时30分许,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的司机逐一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查获了一辆晋B09R1*的小型轿车司机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115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将司机带去医院抽血进行进一步检测,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45.9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将包某带到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在核对驾驶人信息时,发现该驾驶人高某曾于7月1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王家堡中队查处过,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现被依法暂扣期间,这次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民警当场对该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二次酒驾的处罚情况进行了告知,高某这才如梦方醒,并后悔地说:“我真不知道罚完一次,第二次还要罚。”这一次高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醒: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拘留10日以下。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