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永生,满族,地地道道的辽宁人,1982年出生的他已有15年的警龄。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2015年荣获“应县第一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2019年被山西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他从小就喜欢警服,很是羡慕骑着三轮摩托车的警察,看起来威风凛凛。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警校。毕业后,他如愿以偿考入应县公安局,先后在刑侦、技侦等一线岗位工作。2017年8月调任特警大队,担任大队长一职。身高1米92的他说起话来速度特别快,无论出警或日常工作向来是雷厉风行。从警15年,曾参与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26起,打掉入室盗窃团伙9个,破获其他各类刑事案件8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200余名,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关键时刻 冲锋在前
“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于永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8年8月14日21时许,特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配合刑警大队抓捕命案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接到指令后,于永生立即带领大队民警出警。段某某居住地是一处平房,院墙接近3米,大门被反锁,嫌疑人的情况一概不知。怎么办?“我先进去侦查,你们在外面待命。”于永生很快作出了决定。凭借着良好的身体素质,他干净利索地翻上院墙。这时,段某某有所察觉,提着一把铁锹来到院子里查看。当其看到站在墙上的于永生时,气焰十分嚣张,用手里的持铁锹指向他,嘴里还骂骂咧咧。为了吸引段某某的注意力,给准备破门的同事腾出时间,于永生对其喊话:“我们是警察,放下铁锹,不要负隅顽抗。”但段某某不仅没有听从,反而手持铁锹叫骂着向大门口冲去,与大门外的民警对峙。
在对峙过程中,民警用辣椒水透过大门缝隙向其喷射。站在墙上的于永生看到嫌疑人突然捂着眼睛后退,抓捕时机稍纵即逝,他立即从院墙上飞身跃入院内,落地时感觉到后脚跟一阵钻心的疼痛,但他顾不上查看,迅速上前将段某某扑倒在地,将其控制住并带上手铐。这时,在外面的民警破门而入,将段某某带离。而此时的于永生,由于双脚后跟剧烈疼痛,已经无法站立。后经医院诊断为双脚后跟软组织严重损伤。
2019年5月30日,于永生奉命处置一起精神病患者伤人案件,为了更容易接近患者杨某某,他换上便服只身一人走进其所住厢房,一边耐心为其讲解各种政策,转移其注意力,一边慢慢接近。看到杨某某精神状态有所松懈,于永生同志趁其不备,迅速上前,双手扼住其的手腕,一把将菜刀夺下。
“于队就是这样,执行重大抓捕任务,他永远是第一个冲上去。”回想起这次抓捕经历,特警大队队员章福光如是说。于永生说:“只要嫌疑人伏法,我受点伤也没啥,如果我不冲锋在前,受伤的就会是我的战友……”
困难面前 主动请缨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7月底接到省厅指令,应县公安局要抽调1名民警赶赴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于永生第一时间主动请缨,和同事赶赴灾区。在历时3个月的救援工作中,他克服居住环境恶劣、物资供应紧张、气候条件不适应、余震时有发生等重重困难,全力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在侦查破案、巡逻防控、打击违法犯罪、帮助当地群众重建家园、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尽职尽责,发挥了积极作用。因出色完成了警务援川工作任务,被当地公安机关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20年春节,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已经三年未回老家的于永生将休假表悄悄放回抽屉,给老家的父母打了个电话,便带领特警大队全员赶赴疫情防控最紧要关口、最危险一线。在县城高速检查站,他组织党员民警成立了临时党小组和党员先锋队,响亮提出“危急时刻,我们党员民警必须站出来、冲出来,成为抗疫一线的一面旗帜”,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在疫情防控期间,他连续执行一级勤务设卡38天,检查过往车辆8589辆次,核实人员信息17854人次,劝返中高风险区车辆53辆次,放行各类保障车辆300余辆次,牢牢守护着应县北大门,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了铜墙铁壁。
队伍管理 争先创优
就任特警大队长后,为了更好与队员们融到一起,他更是以队为家,和队员们吃住到一起。于永生提出队伍建设四化:“管理军事化、作风战斗化、生活制度化、内务标准化”,全面提高巡防特殊战斗素养。他大刀阔斧地对特警机制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对每名队员工作量化成分值进行考核,奖勤罚懒制度大大增强了队员的荣誉感,激发了工作激情,全队上下焕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于永生创造性地开展巡防工作,超前组织力量开展治安防控,大胆创新,积极实践,摸索出一条适合辖区实际的巡逻路子,提出了了网格化巡逻防控的方式,与其他警种合理配合,将县城划分为4个大片,合理部署警力,提高了城区街道的巡逻防控时空。同时以应县木塔为中心,在复杂地区增派警力、启动警车、亮起警灯,向周边地区辐射进行巡查,形成合力。通过以上两个举措,真正达到了接警前移,反应迅速,抓获现行犯罪数逐渐上升,发案率有效地降低。
在于永生的带领下,特警大队荣获“全省公安工作先进集体”1次、“全县公安工作先进集体”1次,2次荣获朔州市公安局集体嘉奖。
妻子虽然惦念他的安危,但非常支持和理解他。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加班加点、出差等已是家常便饭,家中大小事务理所应当的全部交给了妻子。孩子过生日,他远赴内蒙古执行抓捕任务,全然忘记孩子的生日,是妻子提醒他给孩子发个生日祝福才想起来。2019年,在结婚十周年纪念日之时,他握着妻子的手愧疚地说:“这么多年来一直是你撑起了这个家,谢谢你对这个家的付出......”
于永生始终用高昂的斗志、澎湃的激情对待工作。他在风雨中砺练出矫健的双翅,始终牢记肩负的神圣职责,继续挥写“保一方平安,守一方净土”的庄严承诺,冲锋战斗在打击犯罪的最前沿。当藏蓝色的警服遇上希望的春天,他一定会无惧无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