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9月2日电(记者 栗顺平 见习记者 宿义)记者从朔州市公益诉讼五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1年7月以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办理的五件刑事案件犯罪场所均发生在辖区不同的“无人宾馆”中。包括:2021年7月,刘某某将女性网友带至提前开好的某“无人宾馆”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2021年8月,汤某某、赵某某在某“无人酒店”房间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跑分”活动;2021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王某某通过微信联系嫖客,并接送卖淫者在多家“无人宾馆”进行卖淫活动。2021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解某某在某网络平台下单订购“无人宾馆”房间,多次带领未满14周岁的少女入住并与其发生性关系,还将此房间作为介绍卖淫活动的场所;2022年4月,杨某某等人在某“无人宾馆”实施非法拘禁、强迫卖淫等犯罪活动。
“无人宾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因其经营模式特殊,容易发生一人登记多人住宿、非本人入住、带未成年人入住等现象,极易滋生卖淫、赌博、吸毒、性侵等违法犯罪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解决“无人宾馆”的监管难题,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行政机关、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近20人参加听证,共同会诊,共商对策。对“无人宾馆”加强监管的必要性以及日常监管的方式进行公开听证评议,在听证过程中,参会各方达成共识,形成了由相关行政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共同堵塞监管漏洞的一致意见。听证评议后,检察官向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朔州市朔城区应急管理局、朔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现场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上述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部门协作沟通和信息共享,确保辖区内“无人宾馆”合法、规范经营。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研究整改措施,共同开展专项行动查处整治“无人宾馆”乱象。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执法人员对朔城区“无人宾馆”进行摸排登记,对违法经营者责令停业进行整改,对整改完成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及时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同时向“美团”网站下达了《风险提示函》;朔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朔城区应急管理局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责令“无人宾馆”负责人限期整改。经过一个星期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朔城区范围内的“无人宾馆”得到了彻底整治,相关经营主体有序经营,步入正轨,人民群众的入住安全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