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9月14日电(记者 栗顺平 见习记者 李国富)今年以来,朔州市采取稳定现有煤矿产量、加快建设煤矿施工进度、加快停产煤矿复工复产、推进煤矿产能核增、加快手续办理等措施,多管齐下增加煤炭产能产量,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产能,实现增产增能保供,全年力争完成煤炭产量16627万吨,新增产能730万吨。
稳定现有生产煤矿产量。朔州市坚持合理安排采掘衔接和生产计划,科学组织设备检修,均衡组织生产。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东露天等5座保供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确定的产能组织生产,并同步加快手续办理。科学评估露天煤矿生产潜力,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纳入应急保供储备产能,夯实生产基础。严禁煤矿企业擅自停产停工,严禁煤矿发生事故后搞“一刀切”式区域性停产整顿。
加快建设煤矿施工进度。朔州市指导建设煤矿统筹协调资金和人员,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组织施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进入联合试运转。已进入联合试运转的煤矿,要做到满负荷试运转,抓紧组织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证照手续办理,实现达产达效。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加快具备条件的长期停缓建煤矿开工复工。对长期未开工、停缓建煤矿逐矿分析研判,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妥善解决资金困难、开采方式变更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处置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具备条件的煤矿尽快开工复工。
推进停产煤矿复工复产。朔州市加快推动4座煤矿恢复生产、标准化达标和验收达标,释放有效产能540万吨/年。
持续推进煤矿产能核增。朔州市加快现有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步伐,采用高新技术装备和现代管理理念,全面提升技术水平、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对已批复的不承担保供任务的4座产能核增煤矿和已通过产能核增现场核查的3座煤矿,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对符合条件但未上报核增申请的2座煤矿,加快初审、上报,做到“应核尽核”,通过产能核增,为增加产量奠定基础。
加快煤矿各项手续办理。朔州市加快产能核增煤矿环评手续办理,对产能核增幅度未超过30的煤矿,取得核增批复后,允许煤矿按照核增后能力组织生产,同步办理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对产能核增幅度达到或超过30的煤矿,取得核增批复并出具2年内办理环评手续的承诺后,可以按照核定变化后的产能组织生产。承诺期满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恢复至核定变化前的环评批复能力。加快减量重组煤矿采矿许可手续变更。对于技术资料不齐全的煤矿,通过企业承诺,先行办理2年有效期采矿许可证,使其合法生产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