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1月15日电(记者 栗顺平 通讯员 韩银桃)11月9日,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联合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沟通协调由市应急管理局冶金工贸科、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科为工作参与部门。沟通协调内容包括冶金工贸行业生产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环保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核查;打击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落后工艺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新增、技改项目审查。
沟通协调采取类型协调与专项协调的方式进行。类型沟通协调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次进行,一般安排在5月和11月;专项沟通协调,即对全市冶金制造等冶金工贸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以及重大环保设施新(改、扩)项目,根据工作要求实行专项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