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2月8日电(记者 栗顺平 见习记者 夏会德)2月7日,朔州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召开,市委书记姜四清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刻不停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提供坚强保障。市委副书记、市长吴秀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云龙,市政协主席张立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孟贵芳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张震海、武跃飞、胡坚、刘亮、王琳玉、彭雁出席会议。
姜四清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过去十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重大成果,深刻阐述了百年大党面临的独有难题,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遵循。省委书记蓝佛安同志在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上,对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充分彰显了省委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执着。
姜四清充分肯定朔州市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对新时代新征程上管党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进行了深入分析,并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理。他强调,要安不忘危、兴不忘忧,不断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清醒。深刻认识到朔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正视问题、全力改进,不断厚植清正廉洁的政治土壤。
姜四清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建设现代化塞上绿都的关键之年,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要踔厉奋发、守正创新,扎实做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一要加强政治监督,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政治监督,以有力有效日常监督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二要持续改进作风,夯实执政之基。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一严到底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精准施治纠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分级分类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要强化纪律建设,形成刚性约束。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明政治规矩,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和执行落实,把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推动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四要推进“三不”一体,提升反腐效能。要准确把握“惩”“治”“防”的关系,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边办案边整改边治理,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五要不断深化改革,增强监督实效。巩固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提升监督效能,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擦亮巡察利剑,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六要引深清廉建设,净化政治生态。进一步聚焦“五清”目标任务,持续构建“五大体系”工作矩阵。进一步打造精品特色,全方位打造清廉朔州时代名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纪委监督专责,不断形成布局合理、内容科学、要素齐备、统一高效的管党治党体系,切实构建起上下贯通、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凝聚起全面建设清廉朔州的强大合力。
姜四清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在对党绝对忠诚、锤炼斗争本领、推进自我革命上走在前、作表率。要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结合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以清廉朔州建设的战略性成果推动构建持久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奋发有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朔州篇章。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市纪委委员、市监委委员,市直各部门、市属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派驻(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市属大专院校及市属重点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驻市单位、企业、金融机构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特约监察员参加会议。